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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投票规则 1、投票时间为1月15日——3月10日。 2、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企业和候选人。 3、每位投票者一次最多可为10候选企业(或候选人)投票。可以少选,但一次投票超过10票按废票记 4、每人只能选择网上投票、email、邮寄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参与投票。 5、网络投票方式:点击搜狐广东、饭统网、粤港餐饮网“2009年度消费者票选最喜爱十大餐饮企业活动专题”,进入投票系统,按提示投票。 6、本次评选以消费者投票占80%、社会调查占20%,两项权重相加,评出获奖者。 7、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、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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